國際法??那時1900年、帝國主義、西方列強都在想方設法開拓殖民地、誰會提出國際法來限制自己嘛、一戰都還沒打、連國聯都沒有、更別說聯合國了、那就不要想國際法了塞
國際法指各國為調整其相互關系或為從事某些共同性的活動而承諾遵守的行 為原則、規則的總稱,或者說國際間條約、協定和國際慣例,經一國認可后,即 成為該國國內法的一部分,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國際法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兩種表 現方式。在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閉關鎖國、與國際社會隔絕,國內 事務或多或少地會與國際社會的事務發生直接或間接的關系,那么,國際社會的 一些條約、規則也就會對國內事務產生約束力。這樣,作為國際法的條約、規則 就成為國內法的組成部分。目前,國際法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 三個分支法律門類。